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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Jul 12 Tue 2011 16:44
我的投訴信件(((請幫幫我...我該向誰訴說這樣的情況)))
- Jul 12 Tue 2011 16:03
轉載-------真的是這樣嗎
一般而言,如果是精神病患所為的行為,而且有確切的診斷證明,造成他人損失,通常是由其法定代理人負賠償責任。但是依經驗,以請求賠償的法律規定來為這件事情的解決是不太行的通的,而是必須要求相關衛生單位依精神衛生法之規定將其強制入院,這一點可以請相關地區民意代表施壓於衛生局。
精神衛生法
第21條
嚴重病人如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,或有傷害行為時,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,保護人應協助病人,前往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。
- Jul 12 Tue 2011 16:01
轉載自網路上 其他人的留言
- Jul 11 Mon 2011 19:00
鄰居的惡行.......